邵东县环保局:严格监管“十五小”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31.03.2015  17:44

3月31日,笔者从邵东县环保局获悉,该局法规股执法人员在巡查已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时,发现位于魏家桥镇大水村左良生土法炼油厂擅自恢复了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
      该局始终将“十五小”企业的取缔作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责任体系,不断加大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有已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密切关注动向,采取监管任务分解到属地的措施,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及夜间,逐乡镇、村排查“十五小”企业取缔情况,发现反弹苗头立即遏制,有效地打击了“十五小”反弹行为,巩固了“十五小”取缔成果。
      “十五小”企业,属国家明令取缔的企业,其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影响很大,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该局高度重视,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长效的监管措施,调动各级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推进了“十五小”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的开展。
      同时,该局还不断加大环保宣教力度,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学校、乡镇(街道)、场(办)、县属各级团组织、各团属协会积极组织新环保知识学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制作宣传板报、墙报、标语牌共100余幅,组织各类企业主学习新环保法4次200余人,派到企业宣传员30多人次,到企业帮教解难3次,组织100多家企业参加环保知识竞赛,使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十五小”企业“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通过宣传,“十五小”企业主的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多数企业主自动放弃了生产经营活动,阻扰执法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