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将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25.02.2016  16:16

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2月24日下午,笔者从邵东县环保局获悉,该县将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使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格。
      网格划分上,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形成县政府、环保局、乡镇三级环境监察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原则,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格。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并对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人”管理。
      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该县还将环境监察网格化工作绩效与季度绩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月通报制度,对在监管网格化管理中成绩突出、落实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调动网格内各责任人的参与性、积极性。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将增强环境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环境执法监管更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和智能化,真正实现环境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