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适应消费新常态开创维权新局面

18.03.2015  12:10

编者按:3月13日,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在湖南日报撰文,以《适应消费新常态 开创维权新局面》为题,纪念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文如下:。全文 

 

适应消费新常态 开创维权新局面 

 

——写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前排右)在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前排左)的陪同下,考察“打假维权”展。

 

 

又是一年3·15,消费维权续新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动力正从投资出口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变,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都发生着新的变化。如何适应消费新常态,打造维权新格局?如何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愿意消费,发挥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好新《消法》,构建维权新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握好依法维权“新武器”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颁布实施,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我省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新《消法》,握好依法维权“新武器”,努力当好消费者的“守护神”和市场秩序的“裁判员”。

为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工商部门与消委联合举办了新《消法》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和消委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培训经营者3万余人次。

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积极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举办3·15新闻通报会、制作新《消法》宣传展板和公益广告片、发布宣传新《消法》公益短信等。举办宣传咨询35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73400份,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册,为新《消法》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完善配套法规方面,积极开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的调研。按照新《消法》以及总局出台的有关规章的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举措,新《消法》贯彻实施的基础得到夯实。

拉起执法打假“新护网”

消费维权既要靠“软宣传”,又要靠“硬手腕”。

按照新《消法》和总局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消费者诉求。2014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6621件,处理64080件,解决率为96.1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30.67万元。

针对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等消费维权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消费维权;并在全省系统部署开展红盾护农、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去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700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6082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62件,案值3031.7万元,罚没金额1685.85万元。

构建携手共治新机制

2015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全省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与时俱进,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方面,省工商局召开了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合作联席会议,签署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工商行政管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健全监管维权联动与信息交流机制。省消委积极开展外联,与外省消委组织和媒体联合开展了中部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杜绝维修欺诈,手机厂家售后服务调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氛围。

在部门之间维权合作方面,省工商局在省两型办的支持下,推动两型示范门店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共创建两型门店118家。省消委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搭建网络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工商部门充分发挥12315的信息网络作用,启动了14个市州局12315系统网络升级改造,稳步推进张家界、南岳、韶山3个主要景区12315系统建设,去年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6854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3711件,增幅37.83%。

各级消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消协的投诉处理能力、消费教育和引导能力、社会监督能力。开展了“湖南省高铁旅客满意度调查”活动、全省汽车消费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等,引起热烈反响。

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试运行,成为社会信用监督的重要平台。截至目前,该系统已公布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46505条,使违法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

展现为民维权新作为

新常态要有新思路,新时代呼唤新作为。

今年,是消费维权工作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工商部门要当好“消费维权卫士”,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强化服务领域监管执法,加强对12315诉求筛查,排查重大案件违法线索,推进“诉转案”工作;要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我省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统一平台建设进程;要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提升服务决策水平;完善消费维权法律制度,加强消费宣传和教育引导。

消委组织要以消委换届为契机,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要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年主题,组织开展好3·15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和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特别是对相关消费热点领域、重点商品服务领域和网购等远程销售经营者的监督。

全省工商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消费维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5-03/13/content_949034.htm?div=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