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我们的法官“很拼的”

06.02.2016  12:34

   湖南法院网讯   (袁奇) 2月5日,腊月二十七,上午8时起,君山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人流络绎不绝,11位民工依次从执行法官舒志辉手中领取工资款现金共计20万元,他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核对身份、填写领款单、清点复核、签字领款,程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民工工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年关将至,这些钱可能就是他们家办年货的钱、来年小孩的学费,容不得半点马虎差错!”执行局负责明确要求。

    辛苦功成,讨薪艰难疑无路

    2015年6月,王某等11人与张某就大岳高速十六标段桩基泥浆外运工程款结算后,张某三番五次以上级分包公司款项尚未拨付到位为由拒付工资。不管好说歹说,张某就是油盐不进,甚至跟他们玩起了“躲猫猫”。辛苦工作一年多,如今工程做好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却断了经济来源。王某和众多工友一筹莫展:“经济不景气是实在的,不说一次性兑现也得给点钱过日子啊,得给人活路嘛!”

十来个一起做工程的老伙计一合计:“上法院告他去,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他赖不了!”

    审执联动,司法拘留现转机

    7月,王某等人诉至君山法院,状告张某及其所有的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

    主审法官敏感地觉察到,本案被告偿付能力不足,于是联系执行局干警提前做好执行预案。果不其然,部分民工代表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支付10万元后对剩下的工资依然推诿逃避,拒不配合。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合议庭合议,主管院领导当机立断,批示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过年在即却进了“班房”,自认为高枕无忧的张某这才慌了神,主动向执行法官提出,其公司在大岳高速十六标段还有10万余元工程款未结算,可作抵本案执行款,并请求与民工进行和解。

    他方兑付,喜领薪资过大年

    兵贵神速,执行法官一方面去大岳高速十六标段确定未结工程款金额,另一方面组织民工代表与张某进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提取张某所述10万余元工程款作抵本案执行款,差额部分另行约期支付。民工代表对张某表示谅解,“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人,不是没办法哒一辈子都没打算打官司,现在张某有诚意有行动出钱,法院就放他出来吧,大家都过个吉祥年。”经报院领导批准,执行法官依法对张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王某等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道谢:“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大人,不仅追回我们的工资,还免掉了我们打官司的费用,我回去了要帮法院多做宣传,扯皮打架不如找法院公断,只要占理,没有背景的平头老百姓一样打得赢官司!”许法官腼腆地笑笑:“职责所在不言谢,您老千万再莫喊大人,大家对法院信任、肯定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

    以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载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部分的收入。

    “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的,一律免交,让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君山法院对拖欠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立案、审理、执行,开展审执联动,穷尽一切手段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勇承诺道。

来源: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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