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违章王"118条交通违法未处理 累计计分142分

15.06.2016  11:43

   星辰在线6月15日讯(长沙晚报 记者 刘军 通讯员 成世德 刘思宁) 从2012年以来至今未年检过,从10年以来共有118条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计分142分,罚款20000余元……今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新宁大队高速交警公布一起案件,一辆小汽车成为湖南高速交警查处的“违章王”。

  6月13日,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新宁大队高速交警在洞新高速新宁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E3BJ99的黑色现代轿车在收费通道口走走停停,高速交警立即对其拦下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并未粘贴年检标志,并且从2012年4月后便未进行年检。

  驾驶员刘某称这辆车不是自己的,他也不知道这辆车为什么没有年检。而高速交警通过查询发现更惊人的秘密:该车自2010年以来共有118条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计分142分,罚款20000余元,按照法律规定该车将被扣留。看到情况不妙,坐在副驾驶的女子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执勤高速交警,被严词拒绝。

  当高速交警依法开出罚单后,刘某情绪激动起来,不但拒签拒收罚单,并在得知要回新宁大队队部协助调查后,他留下证件与车辆,与副驾驶一起徒步离开。

  刘某因车辆未年检、未粘贴年检标志将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扣4分,罚款400元的处罚,车辆也被依法进行扣留。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刘某与该车车主,请尽快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