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无死角 涉嫌违法必严查 石门县公安局拘留暗管排污业主
20.09.2016 17:0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14日,石门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石门县工业园区内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19日,石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胡某公司有私设暗管偷排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22日予以立案调查,并下达了石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5日。石门县环保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石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于9月14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该案件事石门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来第一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09.201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