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集装箱转让开超市,拆!

21.08.2015  10:42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8月21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骆红波)未经规划审批在路边违章设置集装箱式活动板房,又转让给他人开超市。8月19日,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星沙中队联合开元路社区,组织施工人员协助该物业公司,拆除其在龙喜路与特立路口违建的集装箱式活动板房。

  记者现场看到,这个集装箱被一台大型吊车凌空吊起,缓缓放落至拖车上,由拖车拖走,随后业主安排人员对现场遗留的垃圾进行清理。

  去年3月,龙喜路夜市重新开市,星沙街道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了龙喜投物业公司来管理夜市。该公司既未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又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擅自在龙喜路与特立路口设置一集装箱式活动板房做保安岗亭。该集装箱高3米左右,面积约8平方米,占用市政道路,影响临街门店采光,妨碍行人通行,且常有人将生活垃圾扔在集装箱旁边,导致其被反复投诉。

  该物业公司与街道签订的合同7月已经到期,公司非但没有拆除集装箱,还将其转让给他人开超市。城管星沙中队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劝说,且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起初公司负责人不配合,后执法队员向其说明法律政策,告知其违法的严重后果,公司负责人才同意自拆,但因无拆除设备,又向城管部门申请帮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根据《长沙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挖掘道路。确因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审批,按规定交纳占道费、挖掘道路复原费等费用后,方可施工。经批准占用、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得超过批准时间。

  城管星沙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星沙街道已公开招标新的公司来管理龙喜路夜市,中队将配合街道、社区搞好夜市管理和开展执法。

  □相关新闻

  占地违建平房,租给他人开店被拆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周幸彩)见闲置地暂无项目开发,一些人擅自搭建平房租给他人开废品回收店。近日,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泉塘中队联合长沙经开区、泉塘街道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协助业主,对黄兴大道与映霞路口附近6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黄兴大道与映霞路交会处西北角有一块项目建设用地,经开区已经完成征收,但由于多方原因,至今仍然空置。一些人看中这块闲置地,在上面私自搞起“开发”,搭建了6处平房,有的甚至租给外来人员开废品回收店,结果空地变成了“垃圾站”,随之而来的乱倒垃圾现象屡禁不止,被附近居民反复投诉。

  城管泉塘中队执法队员接到投诉后多次上门,告知业主该地块属于经开区项目用地,业主私搭乱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向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自拆违建,并将情况汇报至经开区、泉塘街道办事处。

  近日,业主以没有专业设备为由,请求街道组织人员协助其拆除,应当事人要求,经开区、泉塘街道协调,城管泉塘中队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协助业主对该空置地上的六处违建进行拆除,并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

  城管泉塘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其辖区内闲置用地较多,将加强监管,尤其是对私搭乱建、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确保良好的市容环境。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