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07.04.2016  11:15

  原标题:郴州市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为确保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编内进人”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禁止以任何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在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原有人员聘用安置的基础上,针对编制限额内的空缺岗位进行招聘。

  为促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效运行,《实施意见》明确按“行业管理、分级实施”原则确定公开招聘实施主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采用“方案报备、自行组织”的方式按行业、分层级由市、县两级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纪律约束,坚持招聘“三公开”即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考试内部监督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对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招聘考试程序规范,积极防范公开招聘工作风险,确保考试安全。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全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