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初冬,有一抹美丽的“宪法红”温暖你!

05.12.2017  11:23

  “检察官同志,您好!有一个情况想和您单独反映。”12月4日上午,在娄星区政府门口的“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刚坐下,一位大叔一手拿着拿着资料,一手挽着他的手到一旁聊起来。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上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走上街头,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同群众面对面,或接受举报、控告、申诉,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或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受到群众的欢迎。

  

  短短两个小时的活动,干警们共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宣传活动受到了百姓的普遍欢迎。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后,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一道,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等措施,努力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就像公交车里禁止吸烟,大家都成了一种习惯!”在宣传活动现场,不少群众与检察干警交流,学法、尊法、用法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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