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大代表柳中辉建议:加快土地确权颁证,促进土地资源资产化

14.04.2015  14:24

目前,长沙县耕地流转面积22万亩,通过土地确权颁证,将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晓东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4月14日讯(记者 廖真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长沙县人大代表、果园镇双河村党支部书记柳中辉看来,在农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对于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等均非常必要,建议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促进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化。

   问题 土地产权不清晰 土地矛盾、纠纷频发

  “在农村开展土地确权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的基础。”柳中辉表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永久性使用权和集体土地的收益分红权三大土地权利,过去一直存在界限不明确、产权不清晰等问题,造成土地的矛盾和纠纷增加等问题。

  没有明确的产权就谈不上流入市场,就无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如果通过确权颁证,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严格保护”的土地产权制度,将盘活农村巨大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资产化,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的前提和基础。

  除了能促进农民增收,土地确权还将有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全县实现土地流转总面积32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22万亩,开展土地流转的多为经营大户、农业合作社。这些农业经营主体亟需将流转的土地转化为资产,并在银行成为抵押物获得信贷支持。柳中辉认为,“通过土地确权颁证,将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对于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也明确要对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进行登记,为土地资源资产化提供法律支持。在柳中辉看来,加快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势在必行。

   建议 为农民发放土地权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如何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呢?柳中辉建议县委、县政府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成立长沙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国土部门为主,农业、林业等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县、镇、村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具体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确定工作目标,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有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还得让广大农户知晓新政策才行。”柳中辉建议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并组织县、镇(街)干部进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精心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他同时表示,应由县财政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开展确权颁证工作,不向农民收入费用。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要为农民发放数据准确、界限清晰的土地权证。“权证要明晰农民对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开展土地流转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为其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使其享有流转土地的各项权益,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柳中辉还建议利用确权颁证的成果,建立健全全县土地登记管理系统和档案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和电子查询系统。在他看来,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土地权利的信息发布、登记备案、抵押登记、流转交易等综合服务;要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土地产权抵押融资的金融产品,使土地的权利真正实现资产化。政府要未雨绸缪,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强化“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促进土地要素的高效转化。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