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 车货总重超55吨不得擅自上路

08.10.2014  13:05

  本报10月7日讯 长沙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的通告》,将开展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

  《通告》表示,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不含本数,下同);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都将被依法认定为超限超载运输。

  对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改型、拼装车辆行为,一经查实,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法强制卸载、责令就地恢复车辆原状,并对违法车辆驾驶员依法实施记分、罚款等相应处理和处罚。

  《通告》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治超工作实行“七个一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处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