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消费者去年签订合同至今仍未提车 宝诚4S店玩猫腻

09.03.2016  09:41

 

  

  漫画/余宁山

    星辰在线3月9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何正清)  中控大屏多次死机,倒车影像时有时无,车主这才发现:花费百万元购买的进口SUV,中控大屏居然是4S店加装的副厂配件。烦心的还不止这些,一些该有的配置和功能根本没有。原来4S店把一辆低配车换用大号轮圈和轮胎,给中控台装上显示倒车影像的大屏等配件后,“扮”成高配车卖给了这位车主。

  长沙晚报“3·15”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启动后,引发了车商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市民纷纷点赞本报对汽车质量与服务的“深度介入”,各种投诉纷至沓来。不少消费者在“湘车圈”、“星实惠”两大微信公号后台留言,倾诉自己在买车用车过程中的烦恼,部分消费者对车商直言不讳给出差评。记者本期选取一位消费者曲折的买车历程予以曝光,谴责欺诈消费者的行径,希望对市民购车防坑提供借鉴。另外,晚报帮帮团汽车消费投诉专线18073194786将常年设置,全天候接受广大消费者投诉。

  购车苦旅

  去年签订合同 至今仍未提车

  2015年12月12日,黄先生在年末的车展上相中了一款宝马2系7座旅行车,官方指导价为32.99万元。他向长沙宝诚宝马4S店交了2万元订金后,与4S店签了合同,明确裸车价格25.88万元,相当于打了7.9折。

  按照4S店提供的合同,先付款后提车,提车地点为中南汽车世界的宝诚宝马4S店。始料不及的是:本该喜提新车回家过年,但黄先生却遭遇了遥遥无期的等待,迟迟提不到自己预订的新车。期间数度交涉,中间枝节丛生,黄先生的汽车至今不知在何处。

  “展会上销售人员说有现车,还特意打电话跟4S店里的人确认了,我才跟他们交钱签合同。”黄先生说,“当时跟我签合同的徐女士后来玩起了失踪,4S店称其已经离职。”签完合同至今,黄先生已经多次到4S店进行交涉,但4S店总是声称没有黄先生要的车,黄先生可以退款。

  遭遇猫腻

  提车先提价 等待何时了

  事情曾经出现过转机。在提车无果的情况下,黄先生投诉到了宝马官方客服热线。很快,一位自称是宝诚宝马4S店负责售后关怀的刘女士,试探性地提出了一个方案:集团其他宝马4S店有车,可以想办法调配一辆过来,但价格要比25.88万元高一点。黄先生顿时有了被坑的感觉:原来不是没车,而是想加价!

  黄先生果断拒绝了这一提案:“如果25.88万元不能卖,当初就不要对我说店里有车,还让我交钱签合同。当初约定的价格不算数,现在想要加价,最基本的诚信都不讲。”

  3月2日,与4S店多次交涉无果后,黄先生愤然投诉到工商部门,并与湘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宝诚宝马4S店。“这次4S店的态度好了很多,答应积极寻找车源,并在10天内给予明确的回复。”

  宝诚宝马4S店销售经理王文向记者表示,已经与黄先生达成初步共识:由于车源紧张,宝诚宝马4S店没有分配到黄先生想要的车。宝诚宝马4S店一定会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当前要务是把车找到,但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找得到,对是否还要加价没给出明确答复。这意味着,黄先生还要在等待中继续煎熬。

  律师提醒

  购车合同须细究 “订金”“定金”差别大

  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与宝诚宝马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这份合同显示:标的车辆为期货,黄先生支付的2万元居然只是订金。记者马上联系了晚报帮帮团的律师,一探其中玄机。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的戚为群律师表示,据宝诚宝马4S店与黄先生签订的合同,其交付的2万元为“订金”,而非“定金”。如果2万元是定金,宝马4S店不交车的情况下,黄先生可以要求退一赔一,可从4S店总共拿回4万元。订金则不能,只能原数退回。戚律师温馨提示,像黄先生这样,看好了车确定要买,交钱时要把合同写成“定金”,对双方的约束力更强,更能督促买家按时付款、4S店按时交车。

  此外,戚为群律师还指出,如果黄先生有证据可证明,签合同时宝马4S店表示确实有车,可按照25.88万元成交,4S店已经涉嫌欺诈。戚律师还指出了合同上的另一处纰漏:合同没有约定具体交车期限。“即便买的是期货,也应写明具体交付期限,6个月或9个月都可以。否则,消费者会掉进陷阱,4S店交车期限将会无限延长。”

  真把我当上帝,请有一说一

  何正清

  顾客是上帝!一句喊了好多年的口号,某些车商嘴上把这句口号喊得高调入云,做出的事却让消费者心里拔凉拔凉的。

  当你遇上问题,积极维护自己权益时,一些车商翻脸比翻书还快。一位百万元进口SUV的买主,因车辆问题与经销商交涉几次后,被彻底踢进了黑名单,就连提醒按时返店保养的电话都再没接到一个。

  在有些车商那里,只要车主付过钱,“上帝”的角色立马就做了互换。“顾客是上帝”在商家口中依旧响亮,但听起来更像是巴掌打在消费者脸上的回响。宝诚宝马4S店通过宣传低价钓到了一位准车主,交了订金后告知没车,加价才可以提车。提供的合同条款处处对自己有利,利用消费者急于买车提车的心理,一来没写明交车期限,二来自己可以不交车还不赔钱。在这样的商家心中,不仅没有上帝,连做生意的起码诚实信用原则也被生生践踏。

  在有些车商那里,消费者想讨句实话难上加难。仓库里有车没车,查看一遍给个确定答复,没车不签合同,这不难做到。签合同之前,把“订金”和“定金”跟客户说清楚,这不难做到。办按揭、办牌照要收多少钱,事先交代,事后及时交付票据,这也不难做到……但是,有些车商就是没有一颗诚心,导致口碑越来越差,生意越做越难,甚至关门停业。

  在长沙晚报“3·15”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中,部分车商的满意度低,关键在于服务质量差。我想对这部分车商说:真把消费者当上帝,请对他们说实话,诚心想让客户满意,从有一说一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