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万辆被查扣车公开销毁 车辆被查扣需尽快处理

15.01.2015  10:17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15日讯(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曹征麟)昨日起,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在芙蓉区施救站停车场对包括电动车、二轮和三轮摩托车以及大中小型汽车在内的10255辆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集中销毁。交警部门提醒,因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暂扣的车辆,需及时进行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昨日上午,在芙蓉区施救站停车场,在交警等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一排排电动车和二轮、三轮摩托车被挖机当场捣毁,随后面目全非的摩托车残体被装入大货车拉走。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介绍:“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是车辆无牌无证、未年检,以及临近报废的情况。”除报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违法当事人在车辆被扣留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报废车,即超出车辆使用年限仍然在路上行驶的车辆,被依法扣留后,就要进行销毁处理。

  车辆被查扣后,需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凡暂扣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曹征麟)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