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朋友与跳舞大妈起纠纷 借酒劲打劝架民警

13.05.2016  21:12

  株洲新闻网5月13日讯 为了哥们义气,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周某在芦淞区芦淞路开了一家饭店,其朋友邹某为了给朋友“撑场子”,在周某饭店订了四桌酒席。席间,客人都喝了不少酒,周某为了答谢朋友,也敬了不少酒。

  吃完饭后,邹某到饭店对面的路口取车,车辆停放妨碍了跳广场舞的大妈,酒气上头的他与大妈们发生了小冲突,于是有人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要求邹某配合接受调查,酒醉的邹某以为是交警查酒驾,拒不配合,并与民警发生冲突。冲突的过程中,饭店老板周某等人看到后,一时意气用事也参与到冲突之中,使用暴力手段抢夺民警拍摄取证的手机,妨碍民警执法并将民警追打在地,致使其轻微伤。增援民警赶到后,才将一伙人带至派出所。

  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因被告人事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民警谅解,且系初犯,遂依法作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记者李维熙 通讯员熊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