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在超市装炸弹勒索200万未遂 男子被判6年罚款5万

24.12.2016  15:38

  8月事发长沙市湘府路红星步步高超市 男子勒索200万未遂,被判刑6年罚款5万

  本报12月23日讯 创业失败,欠下21万债务,男子贺某居然谎称在超市安装了炸弹,向店长勒索200万元现金。为此,长沙公安出动130多名警力,花3个小时排爆紧急疏散,发现竟是虚惊一场……今天,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案情:被迫紧急疏散

  今年8月15日下午4点多,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红星步步高超市内,一个陌生电话打破了市场的平静。“我在超市里安装了4公斤炸弹,不要声张,10分钟后叫你们高层回电话。”一个陌生男子打到了超市办公室内。

  “我们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话才刚说到一半,电话那头便挂断了电话。超市办公室员工突感不妙,于是向店长反映。店长也依着号码回拨了过去,“你有什么要求?”陌生男子直言:“立刻准备200万元现金,不然我就引爆装置。

  店长刚说一时凑不齐这么多现金,电话那头就关了机,吓得他只好报警。长沙警方得知情况后,排爆、特警等将近130多名警力赶到现场,历时20多分钟,对超市和其周边店铺进行紧急疏散,商家也不得不在当天晚上7点到10点暂停营业。然而,在3小时排爆过程中,警方并没有找到陌生男子所称的炸弹。

  法院:构成敲诈勒索罪

  经过调取现场的视频监控,警方在男子的朋友家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该男子姓贺,今年32岁,涟源人,初中文化,家中还有个4岁的儿子。之所以上演上述闹剧,只因经历几次创业失败,欠下21万元债务,无力偿还才出此下策。

  据公诉人介绍,被告人贺某在案发前半个月就有作案动机,他从网上购得手机遥控装置和一张手机芯片,在家自制了一个引爆装置,并在娄底街面上买了台手机来作案。到长沙后,他随机找了家超市,便准备实施犯罪行动。

  “打完电话,我就后悔了,所以没有把包里的爆炸装置放进超市。”在法庭上,被告人贺某承认罪行,事发第二天,他就在朋友的劝说下,将炸弹按步骤拆除,并扔到松雅湖里。他坦言,希望能获得轻判。

  法院认为,被告虽然犯罪未遂,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相关法律,当庭判决其6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罚金。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