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22.01.2016  12:40

  星辰在线1月22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春节、“两会”临近,为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坚持作风建设,市纪委昨日通报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作风、纠“四风”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保持高度警醒,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自觉做政治上的清醒者和明白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决担负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坚持再坚持,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管党治党真正由宽软松走向严紧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要始终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要不留情面、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的,坚持“一案三查”、坚决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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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1.天心区委副调研员苏俊才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0月7日下午,苏俊才违规驾驶天心区委办公务用车送亲友一家到长沙火车站坐车,被媒体曝光。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俊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苏俊才补交了公车私用油费。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陈奇、赵杰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5年8月6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陈奇带领赵杰锋到某康复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接受医院宴请,并各收受医院赠送的礼金 600元,陈奇还邀请无关人员参与吃请。经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报市直纪工委批复同意,给予陈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杰锋党内警告处分;两人被调离执法工作岗位并将收受的礼金退回院方。同时,追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副队长张万新的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3.开福区安监局副局长黎伟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9月25日上午,黎伟军在办公室收受长沙市某油料公司总经理中秋节礼两条软装蓝色芙蓉王香烟,被市、区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当场发现。事后黎伟军将违纪物品上交区纪委。开福区纪委给予黎伟军党内警告处分。

  4.芙蓉区红十字医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原东岸乡卫生院)以组织单位职工到西安、延安学习考察的名义,组织职工及家属125人外出旅游,其中职工78人共计费用32.22万元,全部在红十字医院账上列支;东岸乡纪委给予红十字医院院长黄新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黄莺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旅游人员全部补交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5.宁乡县玉潭镇动物防疫站会计朱国云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

  2015年9月15日,朱国云在宁乡县玉潭镇南苑社区为儿子操办婚宴36桌,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5000元。玉潭镇人民政府给予朱国云行政警告处分,朱国云将违规收受的礼金15000元上交廉政账户。

  6.浏阳市太平桥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1月,浏阳市太平桥中学在组织八年级学生去浏阳市素质教育培训基地培训过程中,多收取学生伙食费14160元,并利用培训基地开出的伙食费收据套取19470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浏阳市教育局给予时任校长杨恝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太平桥中学全部退还多收取学生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