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湖南查处客车违法4379起 5起涉危化品运输被通报

28.08.2016  10:10

   星辰在线8月27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通讯员 陈玉科) 8月26日,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唐国栋召开长沙、株洲、岳阳交警支队和省高警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交办会议,要求综合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出厂、出城关和高速公路进出口关,对涉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抓大不放小,严管重罚。27日,又调度了高警局长沙支队的缉查布控系统,要求全省高速交警以高速公路为办公室,以警车为工作场所,依托500警车、2000警力全天候巡查和全省交通违法缉查布控系统,形成对客车、危险化学品车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合力。自7月1日来,全省高速交警共查处客运车辆违法4379起、危化品车辆违法1062起,其中客车超员194起、超速589起,危化车超载59起、超速3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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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警示教育,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5起涉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6月30日,常德交警在鼎城区207国道灌溪镇路段巡逻时,对一辆鄂H号牌重型罐式货车例行检查,驾驶员鲁某称车辆装载物品为民用液化天然气,民警遂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车引导至附近磅房称重检查,结果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14950kg,实载21080kg,超载达40%以上。执勤交警当场将违法车辆扣留并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7月4日,鼎城警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所属物流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责令其将超载液化天然气安全卸载转运,以消除安全隐患。

  8月4日,高警局娄底支队娄星大队民警在娄怀高速查获一辆湘F23416液化气运输半挂车,该车驾驶员不仅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而且车内两个灭火器均已过有效期,同时该车还存在两条交通违法状态未清零。高速交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当天下午,娄星大队高速交警立即约谈了车属企业岳阳江英运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向该公司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8月6日,高警局怀化支队溆浦大队于娄怀高速溆浦收费站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汪洋驾驶牌号为湘H60978重型半挂牵引车非法装载硫酸钴从贵州铜仁运往湖南安化,经核,该车未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也无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押运证,民警已将案件移交给溆浦县公安局麻阳水派出所做依法处理。

  8月20日,陈国辉驾驶湘A9AW30号轻型普通货车运载7罐液化气从长沙前往株洲,行驶至长株高速株洲收费站时,由于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危险品运输警示标志,被高速交警查处。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室内坐了6人、核载为3人,并且驾驶员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高速交警对其三项交通违法合并执行罚款450元、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并且将案件移交至株洲市甜心公安分局,给予驾驶员陈国辉行政拘留5日。

  8月24日,益阳安化交警巡逻至在国道207仙溪镇段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H39905号危险物品运输车由安化县仙溪镇往该县梅城镇方向行驶,民警觉得该车可疑便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由于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执勤交警将车辆扣押至交警队,经查询湘H39905号牌登记信息为一辆夏利车,而查获的车辆为货车,明显为套牌车,经民警仔细查验扣押车辆,该车已属于报废车辆,并装载有柴油,该车将依法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