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国资法规〔2015〕28号
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国资委,委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推动市州国资监管工作上新水平,加快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现将《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2月11日
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指导监督服务
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切实增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上新水平、国资国企改革上新台阶,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一)组织召开全省国企改革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1月)
(二)组织召开市州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1月)
(三)开展2013-2014年度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考评。(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2月)
(四)加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力度,指导督促市州国资委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全年)
(五)深入市州国资委开展立法调研,加快《湖南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立法进程。(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全年)
(六)不定期召开市州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市州国资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策法规处,全年)
(七)建立健全市州国有资产法规备案制度、法规实施督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指导市州国资委切实加强地方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等重要情况报告或备案。(政策法规处、预算处,全年)
(八)加强全省国资系统的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积极推介市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政策法规处,全年)
(九)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指导监督工作联系点的指导、联系与服务,强化典型示范效益,不断深化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处,全年)
二、指导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十)指导市州国资委以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重点,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转变国资监管方式,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政策法规处、委相关处室,全年)
(十一)指导市州国资委探索建立出资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审核、备案事项,规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政策法规处、委相关处室,全年)
(十二)指导市州国资委在重点企业中开展建立法律总顾问制度试点,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政策法规处,全年)
(十三)指导市州国资委进一步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消费和业务支出工作。(业考处,全年)
(十四)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预算制度体系。推动尚未开展国有资本预算工作的市州国资委建立工作体系。(预算处,全年)
(十五)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国有资产统计和快报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州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交流。(预算处,全年)
(十六)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布置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国资委相关人员的培训。(预算处,下半年)
(十七)指导市州国资委做好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相关工作,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即登准”。(产权处,全年)
(十八)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的安排部署,指导市州国资委做好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产权处,全年)
(十九)指导市州国资委做好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有关事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产权处,全年)
(二十)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对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起草、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一)指导督促市州国资委加强投资管理,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二)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监事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市州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市州监事会队伍培训力度。(监事会工作处、技术中心,全年)
(二十三)建立市州国资委监事会工作日常联系制度。定期收集市州监事会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监事会工作处、技术中心,全年)
(二十四)指导市州国资委进一步构建监事会监督与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合力。(监事会工作处、预算处、纪委,全年)
三、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十五)指导市州国资委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不同国有企业承担的任务、运营模式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改革、分类监管。(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六)指导市州国资委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尽快制定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整合国有资产资源,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改革改组处,全年)
(二十七)指导推动市州国资委稳妥处理上一轮国企改革有关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市州改革主体责任,指导支持市州解决有关重点问题,加大资产处置、成本筹措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改革改组处,全年)
(二十八)指导市州国资委全面推进辖区内驻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及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及方案。(改革改组处,上半年)
(二十九)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对接合作项目开发。着力开发一批需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产权(股权)对接合作的省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资源整合项目,统筹协调市州开展央企对接活动,积极搭建交流平台。(资本合作处,全年)
(三十)推进湘沪、湘粤等地国资国企对接合作,逐步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推动对接合作常态化。(资本合作处,全年)
四、指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十一)加强对市州国资委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组织赴各市州国资委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调研与交流。(企干处,下半年)
(三十二)继续推进省属、市州属监管企业间领导人员交流锻炼及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工作。(企干处,全年)
(三十三)指导市州国资委参照《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湘国资党委〔2015〕5号),全面落实市州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继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建处,全年)
(三十四)组织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暨新闻危机处置培训班。加强国有企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新闻发言人素质和处置新闻危机的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群宣处,年中)
(三十五)指导市州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参加2015年省属监管企业技能大赛。(群宣处,下半年)
(三十六)建立健全与市州国资委纪委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市州国资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纪委,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