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子最高可获资助8000元

21.07.2016  10:37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7月21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向小琴)伴随着高考落下帷幕,特困家庭学生开始忧心学费问题。昨日,记者从长沙县慈善会获悉,本年度慈善助学工作开始启动,县域内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学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可获得8000元资助。

  根据规定,共有两类对象可以获得资助。一类是长沙县户籍,本年度录取到一、二、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的低保家庭学生或其他特困家庭(其他特困家庭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200%之间;或其家庭成员因病、因其他突发事件在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另一类是长沙县户籍,在校在读的一、二、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大二大三大四低保家庭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助学金资助为一年一次性资助,本年度录取到一、二、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的低保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0元(市助5000元,县助3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在校在读一、二、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大二大三大四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长沙市资助申请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由录取到一本、二本全日制大学的贫困学生于7月25日前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第二批由录取到三本院校和高职院校的贫困学生于8月15日开始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长沙县资助申请同申报第二批长沙市资助对象一起申报。

  助学金最终将分批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84021530向长沙县慈善会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