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7.10.2014  17:35

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5部规章的有效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

长沙市工商系统 一是提前“预热”。利用工作QQ群、微信群和OA办公系统第一时间传达省局培训精神;将相关法规和企业年报操作等教案内容电子版挂在群里供大家自学;在OA论坛上开辟专栏讨论。二是专题培训。9月25日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年报系统应用培训班,全市系统近300人参加。三是广泛宣传。发放《暂行条例》及规章解读5200份、《暂行条例》海报2000份、年度报告操作指南10000份;在工商业务办事窗口、长沙工商红盾信息网、成型专业市场宣传橱窗等平台开辟宣传专栏;9月29日在《湖南日报》刊登《企业2013年度报告公告》。同时,结合长沙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宣教活动。9月26日,在文广新局市网吧行业协会法律培训班上,派出专人向全市500多位网吧业主讲授《暂行条例》及5部规章、年度报告操作注意事项等。四是做实备案登记。全市所有工商所、登记和企监部门开设专门窗口,明确专人专岗受理联络员备案登记,保障企业随到随办。截止10月10日,全市已经办理43955户的备案。市局对全市系统各工商所开展走访调研,掌握基层备案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操作层面相关问题。五是及时上报。制订下发《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改版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违法记录公开内容、操作方式,截至10月5日,向省局上报公开信息2517条。

衡阳市工商系统 认真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9月18日,衡阳市工商局在十楼会议室举办全市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云良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截止目前,13个县级局已经全部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家进行了企业、个体户企业信息公示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

湘潭市工商系统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并下发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工作方案。明确在市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明确了具体负责人、联络人、牵头科室。二是认真组织培训。省局培训结束后,湘潭市局迅速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工商所长等100余人学习《条例》和配套5部规章,培训结束后现场进行闭卷考试,90%人员获满分,其他是90分以上。各县(市)分局都各自积极组织了《条例》和配套五部规章培训,总计培训人员600多人。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区发放《条例》小册1000多本、《指南》3000余份及挂图300多张。四是积极准备,规范操作。布置相关工作人员熟悉联络员备案操作程序。动员各县(市)分局积极参加省局测试系统的测试及各项工作准备,确保操作熟练,问答自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湘潭市局将定期对各县(市)分局的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领导、机制、责任三落实。同时,将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邵阳市工商系统 一是抓组织领导,在高位推进上下功夫。于9月25日上午,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制定背景、实施时间等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条例》落实工作,要求市局企业、个体、法规等相关科室对县(区)局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按时、规范实施。二是抓业务培训,在提升素质上见实效。以省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工作会议为基础,按照分级分步培训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局做好对基层工商所登记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一线监管人员深刻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和操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好新型监管方式的作用。同时,明确工商所属地化培训企业责任,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内市场主体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原则开展《条例》培训工作,使各类市场主体明确公示信息的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充分认识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截至目前共培训基层工商所监管人员512人次,培训各类市场主体5300户。三是抓宣传引导,在营造氛围做文章。充分利用市电视台、邵阳日报、广播电台、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连续两天在邵阳日报头版和报眼位置刊载《条例》的宣传稿件,并印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读本5000余本,宣传材料3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0余块,在各大商场、商城、酒店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使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群众知晓《条例》实施时间、具体内容、公示义务、失信后果、端口进入及抽查监管方式,着力形成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营造诚信经营良好环境。同时,要求各县级局在各级政务大厅登记窗口设立“企业信息公示咨询服务平台”,畅通咨询电话,专人值守,现场解答,扩大社会知晓度。四是抓沟通协调,在凝聚合力上想办法。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于9月24日上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加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使相关部门明确自身信息公示职责,确保部门信息及时通过工商部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形成企业信用监管合力。

岳阳市工商系统 一是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市县所三级视频会,对条例进行宣传,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效能。举办专题培训班两期,对市县两级窗口工作人员和广大工商所干部进行培训,让广大干部熟悉掌握条例,并在工作中贯彻运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条例印刷2000份,在各级工商机关、各类工业园区进行张贴;在《岳阳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上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市场主体知晓。

益阳市工商系统 9月26日组织全市工商系统组织负责企业监管、外资监管、个体监管工作的150多名同志参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解读、企业公示信息文书规范及年报系统的操作。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局、分局也分别组织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应培训,企业年报等信息公示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郴州市工商系统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协调会。在集中收听收看全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后,该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就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动员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组织一次专题业务培训。9月16日至18日,该局组织全市系统监管口、注册口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局机关业务科室全体人员《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市县两级组织的多轮次、多批次培训,基本实现了企业参训率达60%、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训率达70%、乡镇、街道负责人参训率达80%、工商局一般工作人员参训率达90%、中层以上领导参训率达100%的目标。三是印发一份宣传手册。该局编制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汇编1000份,发至各个工商业务窗口单位,方便业务学习和群众查阅。还组织工商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向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讲解。四是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9月20日,该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专题研讨会,主要就《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及《条例》实施对工商监管带来的挑战等进行讨论。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直属工商所所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研讨会。五是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9月16日,该局在市城区五岭广场、八一路步行街、市政务中心大厅等中心区域举行“一条例五规章”大型宣传活动。共印制《致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关于实施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条例知识问答》、《企业报送年报须知》8类宣传资料共10万份,当场发放1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六是刊发一期报纸专刊。10月15日,该局在《郴州日报》刊发专刊,刊登《聚焦企业信息公示》、《让信用成为企业的生命线—市工商局副局长许毅敏就企业信息公示答记者问》以及《小贴士》等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播放一则电视公告。该局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在郴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刊发《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信息年报的公告》,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按照规范进行年报。 八是进行一轮短信群发。该局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各类市场主体、个私协会员群发《条例》相关信息,目前已累计群发短信3万条次,有效增强了各类市场主体对《条例》的认知度。九是开展一次数据清理。由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详细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并登记造册;同时,组织人员逐一核对经营主体信息,确保经济户口数据真实、准确,力争为企业顺利登陆公示平台扫除障碍。

永州市工商系统 一是下发文件。市工商局制定下发《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配套规章工作方案》。二是办理培训班。9月24日至26日办理永州工商改革培训班。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县区局工商局局长、分管注册监管副局长、注册、监管股长、信息中心主任、两区工商所长参加并学习条例等相关内容。三是印发材料。向各县区分发年报操作指南等年报资料。印制了一万份《永州市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公告》分发给企业。并在永州日报、永州新闻频道进行公告。蓝山等县局已印制个体工商户纸质表格,供个体工商户进行填报。四是在永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上将《条例》、规章、年度报告和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规程等授课内容进行登载,便于干部职工学习和企业了解。五是市工商局监管科建立年报交流QQ群。在群内共享年报操作指南等资料,并针对群内企业在年报过程中遇见的问题,予以解答。六是电话指导。永州市工商局在市政务中心张贴了监管科年报咨询电话,通过电话指导企业下载安装相关年报组件、用IE8以上浏览器进行填录。七是现场指导。在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监管科办公室放置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现场演示给不懂的企业观看。

怀化市工商理系统 一是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五个配套规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告》,对该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商年报操作指南》挂至市局内网,要求各县市区局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二是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工作也正按照省局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中,截至10月5日,共计公开16期3030件案件,其中2014年度共计公开13期1484件案件。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在《怀化日报》刊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富金关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答记者问,为群众答疑解惑;在《边城晚报》刊发2期专刊,详细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怀化电视台《怀化新闻联播》开设专栏,针对创业群众关心的企业设立、变更、年检办理流程的变化详细解读;在市主流网站开设工商登记改革专题帖。针对创业群众关心的企业设立、变更、年检办理流程的变化详细解读,通过网络社交范围营造全民支持工商登记改革的良好范围。

娄底市工商系统 一是精心部署。9月19日,该局召开全市系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会议,并印发《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配套规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系统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特别是企业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培训。一方面系统内部进行培训,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局组织全员培训,做到了全市系统干部个个知晓,业务骨干个个熟悉;二方面组织企业培训,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争取在10月份绝大部分企业培训到位。三是加强宣传。该局通过娄底电视台、娄底红盾信息网、《娄底广播电视报》发布了《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及企业信息公示的公告》;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指南,告知企业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企业信息。全市系统现已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四是进行系统调试。根据省局的安排,该局对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调试,现在该系统已经能够顺利开展企业年报等信息公示工作。五是做好联络员备案工作。该局从6月份开始就部署市场主体联络员备案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办理之中。

湘西州工商系统 及时将省局会议精神向州政府作了专题汇报,陈爱林副州长就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指示,州局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各项任务进行了科学分解。各县市局迅速召开各级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州局、各县市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工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总局配套规章工作方案》,转发到县市局。通过《团结报》、《边城视听报》、湘西电视台、湘西新闻网、湘西红盾内外网等媒体对《条例》及配套规章、《企业年报公告》《企业年报操作指南》等进行广泛宣传。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公布在湘西红盾信息网,设计印制20000册《宣传手册》分别摆放在在注册大厅、办事窗口,发放到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9月28日,组织了《条例》及配套规章、年度报告制度及操作规范的培训班,州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及具体操作人员、部分市场主体参加了培训学习。并在系统内网开设网上课堂对《条例》、规章、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规程等进行学习。将企业年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工作纳入2014年度县市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