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新规今日实施 长沙工商上街普法

15.03.2015  19:23

(3月15日上午,开福区工商分局通泰街工商所在通程电器五一广场店门口设立“工商消费咨询点”,免费发放普法读物,并为消费者维权支招。)

红网长沙3月15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郑涛)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期待已久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于今日起正式实施。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维护本地消费者正当权益,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区分局在湘雅路老百姓大药房、通程电器五一广场店等地设立了六个工商消费咨询点,为市民提供消费咨询服务。

请问我前两天在电视购物频道上买了一个饮水机,买回后发现很不好用,我能不能退?”3月15日上午,在通程电器五一广场店门口,市民张大爷向开福区工商分局通泰街工商所所长谢文胜反映自己碰到的消费维权问题。谢所长在查看其相关票据后,向张大爷宣讲了新《消法》,告诉张大爷在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许多消费者对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太了解,使得不法商家有机可乘,所以,我们每年3·15都要组织工作人员上街普法。”谢所长说。

谢所长介绍,今年开福区工商局在人口密集路段、商场门口设立了六个咨询点,向过往人群发放《图说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方法》、《食品安全小常识》、《消费者的权利》等普法读物。

今天起实施的《处罚办法》规定,网购商品拆封也能退货,“概不退还”等霸王条款一概视为违法行为,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商家违约应按照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