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贫困县约束机制 坚决刹住穷县富衙、带帽炫富之风

16.09.2015  10:00
    9月14日,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意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增加扶贫投入,深入推进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坚决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坚决刹住穷县富衙、带帽炫富之风,鼓励脱贫摘帽,引导贫困地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如期脱贫步入全面小康。     为全面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意见从必须作为、禁止作为、提倡作为等三个方面明引导贫困地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配套加强督查问责内容,确保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切实将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来。     其中,必须作为事项包括强化扶贫领导责任、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加强驻村帮扶工作、明确任期内扶贫开发责任、努力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深化金融扶贫改革、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等9项内容,禁止作为事项有严控财政资金投向城区建设的比例、严禁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等4项内容,提倡作为事项有鼓励领导带头、鼓励脱贫摘帽2项内容,共计15项。     意见适用范围是37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3个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约束机制列为年度综合性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对贫困县发生违反本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的行为将严肃问责。 该《意见》与贫困县考核办法、动态管理机制互为补充,对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如期步入全面小康,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