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监部门详解问题消费品召回的条件等事项

30.11.2016  17:06

漫画/余宁山

  长沙晚报记者 周辉霞

  召回22批次、近10万件缺陷产品,召回的主要是儿童用品和电子电器类产品。对尚无统一质量标准的缺陷农机产品召回,属全国首例……前两天,湖南省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湖南省缺陷产品召回情况。

  在众多数据之外,不少消费者有自己的小疑问,例如:消费者在消费时会买到问题产品,那是不是买到这类产品就能要求召回?消费者能否自己申请、组织召回工作?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怎样体现其社会责任?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A 问题消费品都可以被召回?

  得在召回范围内且符合三个条件

  说到“召回”这个词,消费者都不陌生了。印象深刻的有各种汽车的召回,还有前段时间三星召回Note7这一事件。在国外,召回问题消费品的历史比较久,在中国则是2004年才开始的事。当年10月1日起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时至今日,我国召回的汽车已有数千万辆了。在今年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召回产品类别从汽车、儿童玩具类产品拓展到一般消费品领域,开启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新篇章。

  那什么样的产品可以召回?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罗纳晚介绍,消费品涉及的面很大,数量也很多,哪些消费品可以召回,我国质监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根据消费类产品存在伤害及安全隐患的风险程度,对消费品召回实施目录管理。

  我国的消费品召回目录主要包括儿童用品和电子电器产品两大类。目录外的商品如需实施召回,可参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此外,对于机动车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召回,则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规定。

  那是不是消费者买到问题产品,就可以被召回呢?罗纳晚介绍,并非如此,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要符合几大条件,那就是: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会对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危险的消费品。

  像今年湖南省召回的缺陷消费品中,作业本占的量最多,有9万多本。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召回4万本。被召回的作业本生产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为英语本和田字本产品。对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危害是:这些产品存在亮度(白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孩子长时间使用视力会受到影响,眼睛容易产生疲劳。

  B 消费者能申请召回?

  可提供线索证据,并执著维权

  买回的东西,坏了就坏了,没想过是产品设计的问题还是自己使用不当导致。消费者李清玲认为,她听说的召回大多是汽车等产品,同自己的关系不大。今年上半年,她看到一则消息:星巴客召回2013年9月-2016年3月期间制造的不锈钢吸管。原因是,由于质地坚硬,消费者在使用中如发生跌倒、碰撞等情况,可能有意外受伤隐患。她恰好当年在星巴克也买了一个带不锈钢吸管的杯子,这才感受到可以召回的问题产品就在自己的生活中,召回与自己的消费有关系。那么,是不是遇到问题产品,都可以要求召回?消费者可以从哪些地方获得召回的信息呢?

  记者从湖南省质监局了解到,缺陷产品的召回,非常需要消费者的参与和配合,消费者虽不能一遇到问题产品就申请召回,但消费者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缺陷信息采集平台www.dpac.gov.cn)、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www.hn315.gov.cn)或者省市县质监部门的12365热线电话,提交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质监部门在开展缺陷调查时,消费者还应配合提供信息、出示证据等。事实上,在国外,许多产品能够召回,就是在消费者执著维权下得以实现的。

  罗纳晚还提醒,质监部门对于召回信息会予以公示,消费者主动关注,查询质监系统的官方网站,能及时了解到相关召回信息。像黎女士在11月22日就注意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备案了召回计划,从即日起召回2009年9月16日至2014年2月13日制造的电热水器,涉及中国大陆市场的电热水器数量为164310台。她家所用的电热水器就在召回之列。

  C 企业可以想“”才“”?

  拒不召回或将导致营业执照吊销

  2000年9月以来,中国多地发生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制动失灵的事件,皆因刹车油管有问题。当时,三菱公司以中国没有召回制度而拒绝召回,最终是在中消协强硬的态度下,才同意召回并向中国消费者道歉。这一事件最终也促使中国开始建立自己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缺陷产品的召回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利益,召回并不容易。像今年有名的“宜家召回门”,今年6月底,宜家宣布在北美召回马尔姆系列“夺命柜”,却以“产品符合中国标准”的理由表示不召回中国地区销售出的产品。在质监部门的多次约谈之后,才同意召回。

  面对企业在召回问题上的“任性”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生产和进口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是缺陷商品、服务的召回主体。对于拒绝召回的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责令召回企业拒不召回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链接

  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目录

  电子电器9类产品

  家用电器

  音视频设备

  电线电缆

  照明电器

  电动工具

  电器附件

  器具开关及自动控制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

  儿童用品11类产品

  儿童文具

  儿童饰品

  儿童用塑料制品

  儿童家具

  儿童用纸制品

  儿童用皮革

  儿童游艺设施

  儿童鞋类

  儿童纺织品

  儿童服装

  其他儿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