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财政资金放到老百姓的眼皮底下

10.08.2015  10:57

  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直各部门着力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晒部门家底、晒分配权力、晒收费清单,把财政资金放到老百姓的眼皮底下,让公权力置于公众“阳光”的照射之下,有效减少了“发霉变质”的风险,确保了财政资金和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晒部门家底 “三公”经费公开 “全、细、严”

  “全”,就是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已经涵盖了省政府所有工作机构。2014年,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委序列、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群团组织、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等共104家省直单位,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细”,就是公开内容实现更细化,2014年预算公开已经细化到“款”级科目,部分单位细化到了最末一级“项”,2015年开始将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要详细说明具体的开支情况,做到科目粗细有度、表述清晰明了,让老百姓能看懂、社会能监督。“严”,就是公开形式严格要求,所有省直单位集中在2014年7月18日一天,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晒分配权力,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分层次公开

  2014年,省财政厅对于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分3个层次予以了公开。一是公开财政权力清单,省级专项资金目录全面向社会公布。将116项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集中向社会公开,把政府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的权力清单全面晒给公众看,让社会公众知道政府设置了哪些专项、由哪些部门管理、应该找谁申请,广而告之。二是公开民生政策底线,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原文向社会公开。对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实行资金文件原文公开。与此同时,要求县乡基层政府也要将这些资金的最终安排情况,通过网站、公告栏等通俗便利的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公开市场调控工具,重大产业类专项试行全过程公开。选取部分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五公开”,其中,要求制度办法、申报通知等关键环节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评审公示、分配结果和绩效评价由部门自行选择公开方式,至少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开。从2014年8月13日开始,我们在《湖南日报》上设置“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专栏,全年分8期公开了23项产业类专项的制度办法或申报指南,红网、华声在线等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同步公开。

  晒收费政策,建立规范收费的防火墙

  按照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财政厅2014年11月公布了《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湖南省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明细全面向社会公开,做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为了规范土地等重大资产处置行为,我们在《湖南日报》和主要网络媒体上开设“省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专栏,2014年11月14日首期对省农科院拟处置土地的资产状况、处置方式、补偿标准、收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公开,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晒预算公开,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以公开促公平,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在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后,社会既能又快又全地知道政府设置了哪些支持政策,又能知道到哪个部门的哪个处室去申请、怎么样去申请,专项申报数量较以往大大增加。如旅游发展专项,2014年申报数量达到了482项,比2013年增长了27%,特别是其中的贴息项目,申报数量达到了97项,比2013年增长了87%。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是省政府今年出台的新政策,社会和企业以前都没有认知基础,但是在政策宣传的带动下,申报的企业数量依然达到了300多家,初步预计,1-10月,全省移动互联网产业总收入将达到117亿元,同比增长76%,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新增注册企业300多家,吸引了大量资金来我省创业,形成了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

  以公开促规范,形成了科学的分配审批机制。为适应预算公开的新形势,省财政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财政厅党组出台《预算审批内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在进行二次分配时,由省财政厅商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按程序报批后下达。其中:单个项目额度500万以上,报分管副省长同意后下达;单个项目额度超过1000万元,报省长同意后下达,从而进一步压缩了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以公开促公正,倒逼形成了廉洁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2014年在主流媒体上公开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或制度办法后,以往“部门到部门”的运行模式,开始变成了“社会(企业)→政府部门→社会(企业)”,政府和公众、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了一条快速直达的信息通道,政策知晓面和分配透明度明显扩大,资金分配更加廉洁、高效。尤其在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五公开”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在舆论的“聚光灯”下,资金管理由以前的“要他改”变成了“他要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完善资金管理程序,主动强化资金分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检验。


[稿源: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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