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豫华机引农机具有限责任公司 1S-260型深松机相关问题的处理公告
26.02.2016 09:22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调查核实,2015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商丘市豫华机引农机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华公司)生产销售的1S-260型深松机补贴额偏高;该公司对其确定的经销商管理不力;经销商华容县祥胜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胜公司)、宁远县海超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超公司)所开办补发票销售单价与产品实际销售单价不符。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和农、财两部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豫华公司生产销售的1S-260型深松机补贴额偏高,下调其补贴额。
2.对祥胜公司、海超公司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我局监察室。
3.豫华公司对其经销商管理不力,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我局监察室;责令豫华公司对其经销商加强监管、督促整改,确保其依法守规经营。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25日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6.02.2016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