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官员谈“医闹入刑”:通过法律来规制行为

06.11.2014  11:00

  卫计委官员谈“医闹入刑”:通过法律来规制行为

  【字幕】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表示,卫计委要加强行政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对“医闹”行为要严厉打击。关于“医闹入刑”的问题,赵宁称,从其个人的角度,是比较支持的。

  【同期】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 赵宁

  刚才您提到的,我们有一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联合起来做假证,这是我们必须严格禁止,而且要严肃处理的行为。在我们现有的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里面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发现这种行为,我们要严厉追究责任,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就要移送司法机关。如果您发现这些问题的话,可以直接举报,我们会进行严肃处理。

  涉及到民事方面,如果医生和医疗机构篡改、涂改病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此外,从去年开始,我们启动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拟修订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这个名字是暂定的。主要内容首先是预防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刚才您提到病历的问题,在草案中也有表述,一定要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严格书写病历,同时规定了患者可以随时查阅哪些病历。

  再有,在这个条例中我们想引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市县都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而且每年调解的数量在提升,大大超过了到法院诉讼的数量,也就是说大部分老百姓还是认可人民调解机制的。据了解,甚至有些地方调解成功率还是很高的,达到了90%以上。

  另外,我们要加强行政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对“医闹”行为,要严厉打击。对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刚才提到的“医闹入刑”的问题,我也关注到了在刚刚结束的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的时候,很多人大代表、委员提出这方面的建议,从我个人的角度,还是比较支持的,要通过法律来规制这种行为。

  大家也看到了,前段时间我们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在通知里也引用了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条款,用法律的手段来打击“医闹”行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矛盾,我们的工作也体现了这一点。

  记者王涛旦增桑周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