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头版发表评论员文章——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

15.12.2015  13:14

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用好供销合作社这支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对搞好全省“三农”工作、加快脱贫攻坚、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三尺柜台一杆秤”,网点星罗遍三湘。农村供销合作社曾经在农村发挥重要作用,给农民留下难忘印象。改革开放后,全省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体制改革的阵痛,艰难地消化了历史包袱,近几年又走出低谷、重现生机。

从工业品下乡,到农产品进城,湖南供销合作社仍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但也面临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等问题,制约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经济新常态下,湖南农业迈向现代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引导农民消费升级,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成为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牢牢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省委、省政府要求,供销合作社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扎根农村的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供销合作社要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首位,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供销合作社要发展新业态,推广新模式,努力构建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物流、农村综合服务四大体系,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并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实现“添活力、增实力、强服务、谋发展”,在为农服务中真正发挥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