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认真开展宗教“两个《条例》”执法检查

17.08.2016  12:33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宗教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今年,省人大和省民宗委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列为重点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专题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8月4日—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带队先后深入我省五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部分市州及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对“两个《条例》贯彻落实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石光明、副主任委员刘路平,省民宗委主任徐克勤、副主任余开家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宗教团体的驻会地,宗教院校和长沙市、郴州、株洲以及衡阳市南岳区的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实地察看、翻阅资料、个别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办公办学的硬件设施、制度建设、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参加社保等工作进行调研。同时书面了调研了其他各市州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的情况。

  8月5日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省直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会上,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克勤介绍了我省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我省贯彻两个《条例》的主要做法。指出两个《条例》为保障我省公民信教自由,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宗教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变化,两个《条例》亟需修订完善。徐克勤表示,省民宗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我省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学习、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石光明肯定了我省宗教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建议大家利用已知信息认真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如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同志撰写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和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同志发表的《宗教工作关键在“导”》等文章,来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同志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宗教工作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宗教“两个条例”和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对于中国宗教而言,除了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外,其他几大宗教都是外来宗教。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发挥、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两个《条例》贯彻好,执行好。要通过调研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同时为修订《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基础工作;要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为有效实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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