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

27.06.2016  09:43

  


4月29日,市民向先生领到长沙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6月27日讯 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从6月24日至6月27日,以“两个庆祝——庆祝长沙县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庆祝长沙县不动产登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为主题,面向公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加大市民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认识。

   1%的土地创造90%以上的财富

  让99%的土地等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结果,长沙县榜上有名,湖南省此次共有12个县(市)获此殊荣。近年来,长沙县立足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主动适应新常态,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与国家“生态县”、“零碳县”创建工作相结合,发挥规划引领、强化制度创新、注重典型引导,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寻求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最佳平衡,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多种各具特色且能复制、推广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1.在规划引领上做足文章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引导,是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先决条件。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规划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推动作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妥善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了县域南部以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县域北部以英雄故里开慧镇为首领,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的“南工北农”产业发展格局。

  2015年,为适应发展新形势,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省委“分类指导、科学发展”战略,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县域国土空间向五大功能区转变,形成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临空经济区、星沙松雅湖商务区、黄兴会展经济区、长沙现代农业区。“南工北农”升华至五大功能区,长沙县进入了集约优势、集聚发力的“板块经济时代”。

  实践证明,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通过严格规划管理,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从4061.35万元/公顷,提高到7982.69万元/公顷,每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投资额增加了3921.34万元,较2011年提高将近一倍,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全县300多家重点企业,总用地面积不到20平方公里,产生90%以上的工业产值和税收,基本实现了“以1%的土地创造90%以上的财富,让99%的土地等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目标。

   2.在制度管理上下功夫

  坚持创新制度、严格管理,是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长沙县立足县域实际,依托省、市顶层制度设计,精准施策,推动用地方式转变。制定了《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操作规程》,明确入县项目必须是产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投入产出大、低能耗的项目,并严格按照《长沙县招商项目投资相关指标控制表》的要求,根据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税收贡献安排用地规模。

  据悉,近年来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工业地产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明确工业地产用地面积小于200亩、总建筑面积小于30万㎡的工业地产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单独供地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0-7.0之间,建设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标准厂房单体面积不少于5000㎡。

  2010年,长沙县首创县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长沙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办法》,明确规定项目用地挂牌成交或划拨土地办理结算时提取3万元/亩生态补偿资金,并在2014年提高标准到6万元/亩,专款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此外,按照《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评估,五年考核”,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以考核倒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

   3.在模式创新上求突破

  坚持模式创新,打造典型,是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长沙县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在多种行业形成了各具特色且能复制、能推广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比如,村民集中居住“节地”模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基层组织参与决策、村民意愿充分表达“四轮驱动”模式,果园镇双河村打造的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通过农民集中居住住房分配等措施,以134亩土地安置农户538户,节约建设用地300多亩,并成功闯出了一条农村发展的新路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通过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出工业项目“活地”模式。此外,通过表土剥离与回填、生态沟渠、生态田间道路、生态净化系统、生态景观等工程建设,在金井镇涧山村实施的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示范效益”三赢,成为湖南省首个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项目,并纳入中德低碳土地利用合作项目子项目—低碳土地整治项目。

  全县充分打造农民集中安置“生地”模式。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变“划地安置”为“货币安置”,黄兴镇建设“货币安置”保障房安置,安置人口3520人,用地面积41亩,容积率3.5,与传统安置标准80㎡/人相比,节约用地近400亩,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做到了节约集约用地。城市立体开发“省地”模式。充分利用地下、地上多维空间,黄兴地铁车辆段利用自有土地102.3亩,在地铁车辆段盖板上建设地铁培训中心、公租房等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2.6万㎡,有效解决了轨道公司培训用房和地铁员工住房问题。低效矿山退出“还地”模式。通过对低效开采、破坏环境的矿山采取退出机制,全县十二五期间共强制关闭低效利用矿山企业49家,并投入复垦资金,逐步对关闭的废弃矿山进行复垦复绿,实现了矿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效促进了矿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长沙县率先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外的先行者

  今年4月29日,长沙县不动产首证颁发活动在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举行。长沙县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外的先行者,对许多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所形成的“长沙县经验”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对全市乃至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都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发挥了三湘第一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据统计,目前已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9000余本。

  长沙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通过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方便群众办事,解决了市民以往多头办证、分散办证的不便。此外,还能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1.打造便民利民窗口

  去年10月份,省、市密集调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全县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紧锣密鼓推进工作开展。2015年底,长沙县下发了县国土局的“三定”方案,在县国土局设立“一科室、两中心”即不动产登记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核定了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等。去年底,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址时,为提前部署不动产窗口设置,县住保局、农林局60余名涉改工作人员,在人员调令暂未下发的情况下,提前入驻不动产窗口,主动融入,为不动产人员磨合和理顺职责赢得了宝贵时间。

  长沙县不动产登记总体上按照“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归档”五个流程执行,在受理阶段一并完成资料扫描,实现全程电子化办公。但考虑到统一登记需要落宗,可能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县国土局在新系统运行初期,采取先收件,后由工作人员落宗的模式操作,做到便民利民。同时,还建立了“每日商讨工作机制”,在新系统运行初期,每天利用下班后的一个小时,集中会诊,不断优化和完善流程。

   2.敢于试错,让开拓创新有动力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前无古人的一次创举,没有尽善尽美、可供遵循的路径和样板,唯有以“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开拓创新,勇于试错,在困难和弯路中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提升,才能做到既推陈出新又贴合实际。

  长沙县着力将不动产登记窗口打造成政务中心的一张名片。通过把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不动产交易业务整合安排在政务中心一楼南,打造配套最完善、位置最优越、人员最集中的登记窗口。经统计,全县新系统开窗首日便取号923人次,登记业务量非常大。按照“集中受理、集中审核、集中发证”的原则,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划分为业务受理区(A区)、缮证发证区(B区)、审核查询区(C区)、交易计费区(D区),每个区域明确分窗负责人,强化工作纪律,避免了因人员多而管理混乱现象的发生。此外,县国土局还引入了微信群管理机制,建立了“长沙县不动产微信群”,经过半年多的磨合,目前已打造为集统一思想、探讨业务、请假告知、物资领取、发布通知等于一体的快捷交流平台,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率。

  为将不动产登记平台打造成数据最全的信息平台,全县将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与电子政务平台、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其中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投入500多万,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斥资7000多万,今后登记数据将与住保、规建、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互通,确保交易安全。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两难:统筹部门利益难,新旧系统过渡难。如果时时处处着眼部门利益,死磕固有流程,那么便民利民无从谈起。在房产交易职责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配套入驻等过程中,相关部门时刻把握住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了便民利民”这一定位,才顺利推进了工作开展。

  “长沙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自去年筹备以来,通过前期论证,组织人员向浏阳等地进行学习,与涉改部门无缝对接,多措并举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从明年6月份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将延伸到乡镇,到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在城乡全面铺开。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