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省院朱国祥副检察长到娄底督导

27.04.2015  20:47
  4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祥等一行3人,专程来到娄底市检察院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娄底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娄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芳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其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了补充发言。

  朱国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详细了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监所、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技术、法警和林业等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询问了各主要检察业务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朱国祥指出,娄底市检察机关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程度重视,思想发动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调研查找问题到位,前阶段的整改落实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与深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率、树立检察形象的高度来看待,一定要按中央要求、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和省院部署,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在司法运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切实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要始终抓好“两法两规”的学习。要把“两法两规”作为学习、研究、探索、执行的重中之重,准确领会立法精神,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及时发现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通过学习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养成良好执法修养,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要深化对检察改革工作的调研和探索。要深刻领会中央、高检院、省院关于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分析研究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形成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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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曹斌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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