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自拆损失少,违建户同意配合

22.06.2016  15:40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6月22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曲直)6月20日,在湘龙街道高沙社区,一处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正在被拆除。但不同于以往的是,这里没有拉起警戒线,没有任何一位执法人员参与,而是当事人苏某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自拆。

  当日下午2时,烈日当头,记者来到位于高沙社区姚湖组的长沙县姚东种植专业合作社,看到10多位工人在12个连在一起的钢结构棚中忙碌着,有人对钢管进行氧割,有人将钢板抬上大货车……一排排堆成小山的菌包摆放在地上,有的已经装到袋中被运走。

  据了解,2015年5月,当事人苏某在高沙社区姚湖组的这一块农田和荒地上进行钢结构建设,这一占地面积36亩、钢结构及板房面积共6259平方米的建筑,主要用于蘑菇、菌包和盆景培育。该建筑是长沙县姚东种植专业合作社集村民土地入股,合资建设,土地是高沙社区姚湖组的集体土地,但目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介绍,该合作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年4月份,长沙县行政执法一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于5月25日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县行政执法一分局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开始,执法队员联合湘龙街道相关负责人多次来到现场劝导,“刚开始做工作的时候,当事人还有点抵触,不过通过多次交谈,并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且告知苏某,自拆的话,这些建筑材料还可以保全回收,减少损失,如果走强拆程序,损失将自行承担,苏某最终同意自拆。”现场工人告诉记者,本月底前这处违法建筑将被全部拆除。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