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三项惠残补助政策提标 进一步缓解残疾人困难

15.02.2015  14:17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华 通讯员 潘剑)近日,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残疾人就学、住房和生活等实际困难,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沙市财政局决定从2015年起提高已实施多年的扶残助学、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三项惠残政策的补助标准。
  
  其中包括:非省直管县对就读本市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普通高中、中职(技校)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对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到一次性补助5000元。省直管县补助标准由其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市确定标准的60%。
  
  其次,对纳入市农村危房改建工程中的残疾人户,除由政府按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0000元、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0000元外,原另由市、县两级残联每户补助2000元的标准提高到每户补助4000元。此外,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标准由原平均每户补助4000元提高到平均每户补助6000元。
  
  据统计,近年来长沙共有8000余人次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的子女得到就学补助,帮助3360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危房改建和2300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