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5所学校20余名校领导被移送司法机关

12.05.2016  03:10

衡山二中学生服务部挂着“衡阳楚康”的LOGO。 宋凯欣 摄

  4月18日,湖南媒体对衡山县一起校园腐败系列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披露。由此,曾备受各界关注后又沉寂了一年的衡阳校园“红顶超市”腐败窝案,开始露出冰山一角。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获知,在这次因校园超市引发的反腐风暴中,该市共有15所学校的20余名中学领导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个个看似普通的校园连锁超市,缘何会成为滋生腐败的窝点?这背后又暗藏何种利益链条?

  “红顶超市”进校园

  一家并不十分知名的连锁超市,在教育部门“红头文件”的大力推荐下,开进了衡阳市下辖的一些县乡镇中学校园,有衡阳市民将这些超市戏称为“红顶超市”。

  有媒体披露,这家被称开设“红顶超市”的公司名称为“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康商贸公司),其总公司名为“楚康校园贸易公司”。

  据报道,早在2009年,衡阳市教育局就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发文,要求“大力推进学校的管理社会化和连锁经营模式”,并决定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楚康校园贸易公司”。正是这个上级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点名推荐,使这家商贸公司开设的超市得以开进衡阳部分中学校园。

  而衡阳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局之所以推荐“楚康校园贸易公司”,又与湖南省教育厅下属单位——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的推荐有关。

  据《中国之声》披露,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曾于2009年、2010年发文,要求未获得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在中小学校园从事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活动。而企业备案,则需加入湖南省勤工俭学研究会,每年还需要交一笔会费。

  衡阳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工作站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教育厅生产装备处开始推行校园超市,并以下文件通知的形式逐步推广,“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作为被推荐的企业列在文件上。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有关工作人员向《中国之声》记者出具了相关文件,显示该处曾于2009年发文,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必须在省教育厅装备处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遴选校园连锁超市的服务企业,对于未获得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在中小学校园从事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活动”。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透露,这两个文件2013年已经被该处废止。

  “利益均沾”

  2015年春节前后,一场校园反腐风暴开始在衡阳市教育系统掀起。衡阳市下属的衡山县、衡东县、衡南县等多所学校的领导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湖南媒体近日披露,2015年1月,衡山县纪委陆续接到群众反映:楚康商贸公司进驻衡山,在承包县直学校商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公司与学校领导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衡山县纪委迅速行动进行了调查。

  因学校规模大,楚康商贸公司首先对衡山县二中校长李海云进行“公关”。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楚康商贸公司成功承包衡山二中学校商店。为了回报校长李海云,楚康商贸公司负责人给李海云送上数万元的“好处费”。

  李海云案发后,随着纪检部门的调查深入,又牵扯出衡山县第四中学、岳云中学、职业中学、实验中学等5所县直中学的相关学校领导。楚康商贸公司在将超市成功开进这些学校后,这家公司给这些学校领导们送去了2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钱物。

  与衡山县一样,校园“红顶超市”带来的腐败阴云,同样笼罩在衡阳市下属的衡南县。

  张明学系楚康商贸公司衡南县分公司经理,为了将连锁超市开进衡南县各个校园,张明学的“好处费”开始撒向了该县教育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一些县乡镇中学校领导的身上。

  据记者了解,张明学将首先公关的对象,瞄准了时任衡南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站长彭发琼。彭发琼不仅为张明学提供了相关学校校长的联系方式,还向全县相关学校推广张明学所在的衡阳楚康有限公司的学校商店经营模式。

  为了感谢彭发琼,张明学先后分别在彭发琼的办公室、武汉大学附近、南华附属二医院病房内,以过节、探病等为由,分6次送给彭发琼共计1.4万元。

  除此之外,衡南县二中、衡南县九中、衡南县三中、宝盖中学、衡南县职业中专、衡南县七中等20多所学校的一些校领导,被指多次收受了张明学的“好处费”,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

  衡南县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张明学为获取衡南县辖区内各学校校内商店承包经营权,限制、排挤其他经营者,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与衡南县教育局、衡南县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室等地见面、签订学校商店承包合同前后时间以及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向衡南县教育局及衡南县各学校相关领导共计 39人行贿,金额共计19万余元。

  2015年12月15日,张明学因行贿罪被衡南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余名校领导被移送司法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楚康商贸公司将连锁超市开进校园,垄断销售商品的做法,当地学生和家长对这种做法意见很大。

  有衡阳学生向记者透露,以前每天中午在他们校门口一侧的“学生服务部”,都会挤满前来购买饮料和方便面的学生,而这里的商品比外面超市要贵一些。

  “比如,一盒方便面外面超市卖3.5元,而学校超市则卖到了4.2元。”这位学生说。

  而对于这种垄断经营的做法,当地工商部门曾进行过查处,但当时没引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有资料显示,2013年11月14日,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被衡南县工商局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这起因开设校园“红顶超市”引发的腐败窝案,牵扯出了衡东县、衡山县、衡阳县、衡南县、常宁市等15所中学领导,其中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就有20余人。

  记者调查发现,利用封闭校园实施垄断经营的这种做法,虽一直饱受家长与学生的诟病,但却是屡见不鲜。有媒体披露,今年3月,一张广西南宁某中学小卖部经营权竞拍现场图在网上疯传,该图片显示,这家小卖部的成交价竞拍到了173万元/年。有网友算了一笔账,“扣除假期和周末,每天要将近4万元的营业额才能保本”。

  这次发生在衡阳的校园超市腐败案,已引起了衡阳市相关部门的重视。衡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近日撰文认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特别是强化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腐败多发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校务公开,从根本上铲除教育腐败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