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5名干部被处分 蒸湘区副区长被开除党籍

29.04.2016  10:00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4月28日,衡阳市纪委发布消息,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蒸湘区委常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华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张玉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重新确定职级;

  给予衡阳县副县级干部许祖彬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正科级重新确定职级;

  给予衡阳县原副县级干部肖绍展(2014年8月退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正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给予衡阳县正县级干部梁祚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

  又讯4月28日,衡阳市纪委发布消息,衡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聂晓黎涉嫌严重违纪,现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