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4.30”案成功告破 买毒伤警男子归案

15.10.2015  01:09

华声在线衡阳10月14日讯(记者张超 通讯员黄周生)10月12日,衡阳县公安局向新闻媒体通报:9月16日晚上7时许,刑侦大队专案民警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在洪市派出所、大安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在大安乡下车村将购买毒品被抓狗急跳墙、趁其不备持刀捅伤蒋建国的“4.30”妨害公务案的犯罪嫌疑人陈建辉抓获。

4月30日上午11时30分,衡阳县公安局洪市派出所教导员王健、民警蒋建国(男,现年45岁,中共党员)办案返回洪市镇精品城时,发现家住该县大安乡下车村的犯罪嫌疑人陈建辉(男,绰号辉俫仉,1977年04月21日出生,有前科)等2名吸毒人员前往一民房购买毒品。王健、蒋建国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在陈建辉等返回的必经之地前后设伏。不到10分钟,陈建辉等人进入设伏民警视野。按照既定计划,王健和蒋建国分别从前后堵截2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当蒋建国上前控制嫌犯陈建辉时,陈建辉负隅顽抗,突然从裤袋内拔刀刺向蒋建国,刀从蒋建国左胸划到右胸,伤口长达12厘米,深达3厘米,刀尖距离蒋建国的心脏仅1厘米。

蒋建国仍然以顽强的毅力紧紧扭住陈建辉,但终因失血过多倒在地上,陈建辉见状仓皇逃离现场。王健在抓捕另一吸毒人员时不慎摔倒,左前臂被擦伤。王健得知蒋建国受伤后,立即忍痛将其护送到洪市镇医院救治。5月11日,蒋建国身体康复出院,返回工作岗位。因事迹突出,被报请衡阳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4.30”案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该案被市局挂牌督办,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先进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宏晖指示刑侦大队迅速调集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对“4.30”严重暴力袭警案件专案侦查,主管刑侦副局长陈军对该案侦查工作进行了专案指导。

刑侦大队、洪市派出所、大安派出所为此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摸排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个多月的走访排查和情报布控,在大安、洪市两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刑侦大队办案人员通过蹲点守候,9月16日晚上7时许,在大安乡下车村将自以为风声已过潜回家不久、正在床上睡觉的犯罪嫌疑人陈建辉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建辉抓获对购买毒品被抓故意持刀捅伤民警蒋建国并致其轻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犯罪嫌疑人陈建辉将为自己吸毒及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目前,因该案犯罪嫌疑人陈建辉毒品尿液检测呈阳性,且已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决定先行对其采取危重病人收治的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期满后再进入法律程序,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