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男子追债不成将他人脱光赶入湘江裸泳

16.12.2014  10:58

  12月15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私营业主王某(男,39岁)到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投案自首,为自己一时冲动懊悔不已。

  2007年2月,王某在湘潭市做生意期间,认识了有多处房产门面的老板彭某生(男,65岁,湘潭市岳塘区人)。彭某生邀请王某投资17万,与其合伙办厂后无果。2009年,彭某生因经济诈骗罪被判刑,今年7月保外就医回家治疗。

  王某几年来向彭某生讨债未果,获悉彭某生回家的消息后,即于11月29日,喊上八个朋友,租车三台从衡阳赶至湘潭市找彭某生讨债。彭某生避而不见。无计可施的王某便带人找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东路牵引机厂,将该厂老板彭某(男,38岁,彭某生儿子)强行带走,要挟彭某生见面索债。

  因彭某生迟迟不肯露面,老羞成怒的王某将彭某衣服扒光,强行赶入水温8至10摄氏度的湘江中裸泳,两小时内不准上岸,后在湘潭市岳塘区某小区前,将全身赤裸的彭某放回。彭某家人随后报警。王某回到衡阳后,获悉自己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通缉,这才感到大事不妙,悔恨莫及。

  潇湘晨报衡阳12月15日讯 记者覃剑 通讯员刘国锋 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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