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入刑:衡阳查处首例涉嫌超载危险驾驶案

07.04.2016  12:50

本网讯 记者石珊 通讯员邓松华报道 核定载客18人的中型客车,竟然塞进了45人!4月2日下午,车牌号为湘D94677的中型客车在蒸湘北路世纪星城路段被交警截停。司机胡某被刑拘,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衡阳市查处的首例涉嫌危险驾驶案件。

4月3日,胡某(49岁,衡阳县界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衡阳市交警支队依法刑事拘留。胡某也因此成为自去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衡阳第一个因为超员超过50%涉嫌犯罪的客运车辆驾驶员。

4月2日下午,衡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唐耀兵、副支队长肖湘鹏在城区巡查清明假期疏堵保畅工作。16时20分许,发现一辆黄色中巴车在蒸湘北路与易赖街交口处上客后车内人满为患,存在严重超员嫌疑。肖湘鹏立即上前追击,同时通过对讲机调度在蒸水桥头执勤的石鼓交警大队民警进行拦截。

石鼓交警大队蒸湘北路中队迅速行动,在世纪星城路段成功将该车拦停。经调查,这辆牌号为湘D94677的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18人,车内却塞进了45个人(其中42名成年人、3名未成年人),超员达100%以上!民警立即要求售票员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并将该车扣留至停车场,将驾驶员胡某带到大队后移交给特勤中队处理。

据了解,当日,胡某载客18人从中心汽车站开往界牌,在蒸湘北路与易赖街交口处被一群提蛇皮袋的人拦住要求上车,为了多拉点客,他就开了门,没想到刚驶出不到两公里就被交警查获。民警调查发现,驾驶员胡某持有的是B2驾驶证,而按照规定驾驶中型客车必须持有B1以上驾驶证,因此属于准驾不符。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一案正在侦办之中。

衡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罗长青介绍:胡某是自去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衡阳市第一个因超员超过50%涉嫌犯罪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此前,珠晖交警大队还查办了两起校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