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出台

07.01.2016  09:37

  《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

  大病保险已于2015年底前全面启动实施,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根据方案,保障起付线标准为10000元,即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市人社、卫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统筹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大病保险筹资能力、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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