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对一撕毁封条的非法排污企业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15.07.2016  00:08

2016年5月5日,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衡阳县德隆石材加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严重超标废水,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并于6月6日对该企业的供电设施和主要排污生产设施粘贴封条进行查封。环保部门在后督查时发现该企业公然撕毁封条进行生产非法排放污染物。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衡阳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月13日,衡阳县公安局以衡阳县德隆石材加工厂撕毁封条阻碍执行职务和非法排污的行为对该企业的负责人廖俊伟依法进行5天行政拘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