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减刑、假释工作获最高法院肯定

14.12.2017  02:21
汇报会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7日,最高院审监庭庭长罗智勇一行4人在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春明和省监狱管理局鞠润球处长的陪同下来到衡阳中院,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工作,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雁南监狱,华新检察院和常宁法院、石鼓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汇报会上,衡阳中院正处级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刘政首先向最高院及省高院领导介绍了近两年来衡阳中院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刘政指出,衡阳市辖区4所监狱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衡阳中院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结案率为100%。坚持程序实体并重,规范裁判;坚持依规呈报、全面上网公开;坚持严格执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但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监狱平台信息无法与法院、检察互联互通。

  常宁法院、石鼓法院汇报了监外执行工作情况。其它单位也介绍了近两年来相关工作情况。

  张经伟表示,衡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法院注重与检察、监狱三方的协调,形成合力。严格按法律、政策规范办案,认真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

  罗智勇在听取完汇报后,对衡阳中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坚持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注重规范管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效果。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