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一公交撞大货车尾部致28人受伤 司机未酒驾

18.06.2016  02:40

  (原标题:衡阳313路公交车碰撞大货车尾部,致28人受伤,附现场救援图片...... )

  2016 年06月16日15时许,衡阳市仁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人李振华(男,51岁)持A1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湘D96722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69 人,实载待查)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07国道环境生物学院地段时,因注意力未集中,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该车右前端碰撞由驾驶人孙合奇(男,48岁,河南省唐阳市人)驾驶在前方同向行驶的豫RA8523号牵引车拖挂豫RG755挂车尾部左侧,造成两车受损、湘D96722大客车内1人伤情较重(暂无生命危险)、其余27人不同程度扭伤、擦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驾驶人李振华注意力不集中,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酒精检测为0。

  车辆、驾驶人及伤情的基本情况:

  1、湘D96722号大型普通客车为公交营运,车主实为李振华和钟家定(衡阳县集兵滩人),挂靠在衡阳市仁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12月。该车核载69人,实载人数待查,驾驶人:李振华,男,身份证号:430421196504201318,衡阳县集兵镇松桂村,持A1A2型机动车驾驶证。

  2、豫RA8523号重型牵引车拖挂豫RG755挂车车主为河南省南阳市盛世瑞通货运有限公司。3、伤员情况:初步核查,湘D96722号大客车受伤人数共28人,其中8人在附一医院急诊科治疗,20人在市中心医院挂号治疗,其中1人伤情较重,暂无生命危险。

  事故处置情况:2016年6月16日15时许,石鼓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阳志平、胡健辉及协警接到大队分控中心报警电话后,立即驾车赶赴现场勘查,并通知 “120”救护,富安邦田施救中心及时赶赴现场施救,维持现场秩序,积极与医疗机构一起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事故处理中队长卜江,卜江接警后,给值班领导报告,立即启动大队应急预案:一是安排民警张鹏及协警罗辉到医院核查受伤人数及伤情;二是与医院联系落实伤者抢救费用,确保伤者得到有效治疗;三是督促仁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员赶赴医院落实经费保障;四是迅速撤离现场,确保社会稳定,道路畅通。

  当晚21时40分许,支队值班领导肖湘鹏副支队长接到122指挥中心报告电话后,亲自赶赴石鼓交警大队了解案情,并同石鼓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磊、分管事故处理副大队长、事故处理中队长及事故处理民警立即驱车到南华大学附一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逐一看望因车祸受伤的乘客及其亲属(在附一见面伤者8人、中心医院 14人、6人挂号但未在医院),并告知伤者及亲属在车方暂未交钱的情况下,石鼓大队已与医院相关负责人沟通,抢救费预以担保,并督促仁友公司、车主、保险公司及时到医院垫付相关费用,让伤者及伤者亲属安心、放心。2016年06月17日0时40分许,在支队14楼肖湘鹏副支队长又召集支队事故科、宣教科、 122指挥中心、石鼓交警大队相关人员进行开会,并安排布署相关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维稳工作;二是落实伤者治疗费保障;三是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调查取证;四是向社会媒体提供案情真实情况,防止造谣是非,该案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在此晚报君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途中一定要与前车保存安全车距,安全第一。 (图文编辑:衡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