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出“限薪令”不如唱“市场戏”

13.11.2014  12:53

  昨日,微信公共账号“娱乐on call”爆料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在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11月12日《华商报》)

  明星特别是一线明星片酬畸高,一直是备受各方关注的娱乐圈现象,不管是圈内还是圈外,都时常可以听到抱怨“贫富不均”的声音,广电总局出台“限薪令”动议,倒也算迎合了部分“民意”。不知明星及圈内人士会作何种反应,作为局外人,笔者倒觉得,这违背了演艺市场自身的发展规律。

  一线明星片酬动辄数千万,合理与否当然有待商榷,该如何调整也值得研究。不过,大家都知道,当今明星身价虽与“名气”有关,但片酬高低的关键主要取决于电视剧拍摄的成功与否及最终起决定作用的票房的收入高低,要想收回投资获得预期回报,无论是演员还是导演,抑或道具、服装等各个环节,都不敢大意、马虎,说明星片酬占投资成本比例过高会导致粗制滥造,显然未必站得住脚。

  “明星限薪令”能否限得住尚有待观察,即使果真管用也可能事与愿违,滋生的负面效应不容低估。片酬激励机制原本可以鼓励演好戏、出精品,行政权力强制干预片酬,反倒可能影响演艺人员精益求精的积极性,妨碍作品的出新、突破,倘若片酬平平致质量平平,且不说社会效果受影响,制作各方的经济效益谁来保证?难不成还得行政权力介入帮助推销票房?

  市场经济时代,对演艺市场的监督、干预,理应与时俱进,慎用、少用行政干预措施,尽可能通过市场的路径和方式予以调节。一方面,管好、管住各播出影院、频道的恶性价格竞争,从市场终端遏制天价电视剧的引进,让天价片酬成“无米之炊”;另一方面,组建、培育、发展演艺“国家队”,运用市场杠杆进行调控,千方百计打磨更多公益性的“平价”精品投放市场,让各大影院、频道既多了选择余地、又能降低成本,高价剧、高片酬自然就得降低身段。

  进一步建立、完善奖励机制,由政府出资对电视剧精品及其优秀制、导、演等杰出人员给予重奖,也具有必要性和推进价值,既可以从内容、形式、质量、创新等方面发挥良好导向、引领作用,又可以催生演艺新人脱颖而出。通过优先选用优秀新人,倒逼“奇货可居”、“一切向钱看”片酬取向的转变。唱“市场戏”或比“限薪令”更实用、更富正能量。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