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造征拆资料套取补偿款获刑五年

09.06.2015  13:50
  湖南法院网讯  6月5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在省建三公司会议室内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贪污案。该建筑公司百余名干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13年8月,谭某受广州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作为业主单位湘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的代表负责整个湘潭新汽车西站的征地拆迁工作。在这期间,谭某伙同谢某、王某某、徐某某(三人均已判刑)采取虚造征地拆迁补偿资料的方式,套取国家征拆补偿款40万元,予以侵吞,其个人分得10万元。此外,为了推进新汽车西站的拆迁工作,同时为了不增加拆迁成本,谭某等人还伙同时任长城乡立荣村的四名村干部(均已判刑),以签订虚假工程承包合同的方式套取土地补偿款116万元,该笔款项由四名村干部予以侵吞,谭某未分得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与谢某等人勾结,采取虚增拆迁补偿资金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在明知几名村干部具有非法侵吞国有财物的故意,仍协助并以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非法侵吞本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106万元腾地奖,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且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还退缴了10万元违法所得,法院据此酌情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退缴的1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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