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涉及长沙纳税人近15万户 减负力度空前
湖南新闻网长沙4月15日电(记者 向一鹏 通讯员 黄胜)记者15日从长沙市国税局获悉,长沙营改增从2013年开展试点以来,该市试点纳税人5.45万户,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约28亿元。5月1日的营改增试点涉及到的长沙纳税人有9.47万户,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减负力度空前。
据了解,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增值税将实现货物和服务领域的全覆盖。
“在此次营改增试点之前,很多工业企业进项无法抵扣,占用了企业的自由资金;试点后比如固定资产就可以抵扣了,这对于拥有巨头工程机械企业的长沙而言非常有利,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长沙市国税局局长文延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如何能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长沙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谭卫解释,对于新增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谭卫介绍,比如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营改增后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有个人买栋1000万的房子,其实房子在建的时候水泥、钢材等就已经交了税,如果按以前的营业税来计算是要重复交税的,但营改增后是要扣除进项税额的,这就避免了重复缴税的问题。”谭卫说,以前建房子用的水泥、钢材等可能都没有发票,改革后也倒逼了建筑上游企业提供发票,更好地规范管理。
生活服务业是次次营改增当中受益最大的行业,因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营改增以后,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与原营业税率5%相比,税负下降了40%。
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此次营改增试点对于二手房交易也有明显的减税效应。谭卫举例,过去的营业税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就是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应缴纳增值税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
据悉,目前长沙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了约80%。为了保障整个营改增顺利推进,长沙市国税局启动了“需求大征集、服务大走访”活动,上门宣传营改增等税收优惠政策、征集纳税人需求,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服务和辅导,以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各种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