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不是“应该增”

06.05.2016  10:11

  从5月1日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落地。正当这项“史上最大减税政策”全面推行之际,却有消费者反映,外出旅游去个别酒店住宿吃饭时,被告知涨价5%左右,原因是“营改增,酒店税负增加了”。

  一方面,各级政府反复强调营改增后确保“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方面,消费者在现实消费支出时遭遇涨价,营改增变身为“应该增”。那么,与原先缴纳营业税相比,酒店业营改增后,税收负担究竟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记者5月4日在长沙市高新区国税局采访时,正好碰到“锦和源”酒店财务人员彭红举在办理缴税手续,他肯定地告诉记者“税负降了”,并现场算账。

  营改增前,酒店业征收营业税时,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采用的都是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酒店业的纳税人被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酒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销售额×3%),加之计税价格不含税,因此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税收负担直降40%。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税率上升,会不会导致税负增加呢?答案是“不会”。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征收,而营业税是价内征收,因此,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这5.66%的税负与原来的5%的税率比,乍一听还是增加了0.66个百分点,但营改增之后,酒店的水电气、香烟酒水等日常开销可纳入抵扣,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也可获得抵扣,这样算来,酒店的税收负担还是下降的。

  这么看来,商家拿“营改增”给涨价当挡箭牌,属于刻意曲解政策。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解释,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具体到纳税试点的行业来说,税负肯定是下降的;但具体到某一企业来说,其税负是减是增,关键是要看有多少进项税能够抵扣。按照政策设计,从营业税的“道道征收”,到增值税的“环环抵扣”,上下游链条越完整,抵扣越充分,企业税负下降就越明显。一些企业进项税抵扣少,是因为它为了省钱,进原材料、买设备、租房子都不要发票。这样看似成本降低,实际上却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没有发票造成抵扣不足,税负也就上升。

  如此来说,要真正分享营改增“红利”,企业自身加强财务核算,梳理调整采购、销售、定价、客户管理等业务流程,比如尽量选择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等,确有必要。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