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守节”莫踩红线 长沙市纪委明确“七个严禁”

03.04.2017  18:10

  红网长沙4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郑方杰)清明节假期已至,又到了回乡祭扫、出行旅游、探亲访友的时候,这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违规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4月1日,记者从长沙市纪委获悉,长沙市纪委明确“七个严禁”,提醒党员干部严格“守节”,莫踩红线。

  “七个严禁”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用公款进行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

  长沙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各区县(市)纪委、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