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区纪委通报5起“雁过拔毛” 均违反财经纪律

05.05.2016  11:16

   原标题: 荷塘区纪委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陈正明)5月3日,荷塘区纪委官方微信“荷塘清风”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玩忽职守、受贿、失职渎职、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违反财经纪律

  案情:2013年到2014年3月,原明照乡青草坝村村主任凌正柳和村支部书记周爱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虚假凭证报账的手段套取项目经费22.23万元,用于协调礼金开支。

  处理:凌正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成辞去村主任职务。周爱良受到撤职处分,并被责成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玩忽职守和受贿

  案情:2010年至2013年5月,荷塘区人社局原副局长王豆在明知株洲凯达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定点培训学校的农民工培训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核拨相关补贴资金给上述学校,造成培训补贴资金流失88.1万元。同时,王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4.3万元。

  处理:王豆被“双开”,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失职渎职、职务侵占和受贿

  案情:2013年至2014年,荷塘区重点办支部书记梁光明在任原明照乡玉龙大道征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指挥部成员言胜利、邓威(预备党员)、贺爱辉与村民小组长汤国兴(非中共党员)采取虚构土地、变更地类等手段多次套取国家征收款,还将属于村组集体的征收款补偿给个人,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同时,梁光明、言胜利、邓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汤国兴、贺爱辉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集体财产。

  处理:梁光明、言胜利、贺爱辉被开除党籍;邓威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四人与汤国兴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挪用公款

  案情:2012年初,茨菇塘街道办事处原经协办副主任易律,在收取门面费、水电费、管理费等款项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26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支出。案发后,易律只偿还4万余元。

  处理:易律因违反财经纪律被“双开”,因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助

  案情:2012年9月,荷塘小学原校长朱耀明与其他校领导商量,决定每个月给教师发放一定的补助,并经校行政人员会议研究。此后,朱耀明安排副校长易立成、校财务人员谢云娥(非中共党员)和张虹(非中共党员)等人通过伪造供货清单、虚列开支的方式,从学校食堂账上套取现金;安排易立成通过收入不入账、伪造供货清单、虚列开支等方式从学校行政账上套取现金,用于发放教师补助、购买购物卡和其他开支。

  处理:2016年4月,朱耀明受到留党察看2年、行政降级处分,易立成受到留党察看1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荷塘小学党支部书记陈炳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云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张虹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