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出台食品药品“四查”行动考核办法

13.08.2015  11:57
  为推动全省食品药品“四查”行动全面开展, 8月4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张家界市食品药品“四查”行动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办法》明确了考核组织、对象、内容和细则,从组织保障、宣传发动、主体普查、风险排查、执法检查、问题清查六个项目进行考核,每个项目均明确了主要内容、考核方法、考核分值、考核对象,经日常考评、年终验收、等次评定三个阶段评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同时,该局将在年终绩效考评中严格兑现奖惩。对先进或获奖单位,由该局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奖励;对在“四查”行动中,因单位不重视、行动不积极、工作任务完成不好,被评为不达标单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市局写出检查和整改措施。其中,出现得分在80分以下、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四查”行动中发生违法违纪等三种情形的为不达标单位。

  《办法》的出台,较好地推动该市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的全面开展,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来源:张家界市局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