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药店老板借款数百万后失踪 警方:不予立案

16.04.2015  13:06

  (邓海平微信朋友圈里晒名车,事后,邻居称车是从某婚礼公司租的。)

(邓海平店门被砸,店内药柜被掀翻、药物散落一地,一片狼藉。)

  红网长沙4月1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沈梦艳 记者 汤红辉)出手阔绰、一身名牌行头、开名车、经营一家10多年的药店……在街坊邻居眼里,现年34岁的药店老板邓海平是个有文化、有丰厚家底的“女强人”。
  
  然而多次以交门面费、进货等资金周转为由,向街坊邻居借钱高达数百万元的邓海平一夜人间蒸发,目前下落不明。
  
  警方称此案属于个人借款行为,不予立案。
  
   高息借款数百万 疑贷给他人吃利息差
  
  15日下午3点许,时刻新闻记者来到雨花区亚华香舍花都临街的本草纲目药店,店面钢筋防盗门已经被撬开,店门玻璃已被砸碎,玻璃渣碎落一地,店内药柜、药盒、中草药散乱,店后方的厨房也是凌乱不堪,整个被“扫荡”一番。
  
  据舒惠介绍,放了三天假的药店到7日上午8点并没如往常开门营业,担心邓海平出意外,舒惠找到了平和堂邓海平的家,刚好撞见邓海平的婆婆和小姑,这才发现双方都在找人,恍然大悟被骗了,“谁都找不着,人不见了!
  
  “很会聊天,头回见面就留了电话,经常联系的。”家住生物药厂的舒惠是一名教国标舞蹈的老师,也是其中一名债主。因为出了小区离药店只隔一条马路,舒惠经常下班过去串门,与邓海平聊天。
  
  “玩得来,经常去她家店里蹭饭吃,熟人买药也会少点钱,小孩坐摇摇车时常都不要我们给钱的。”舒惠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朝夕相处、为人如此豪爽的老熟人竟一夜人间蒸发,随之消失的还有借去的6万元借款。“当时她妈妈也在场,旁敲侧击让我放心借钱,说没钱还抵店都行。
  
  据债主不完全统计,该案涉案金额500万元,自去年3月开始,多名街坊邻居以2至5分的月利息借钱给邓海平,多则110多万元,少则几千元,多数债主有邓海平手印画押借条,初步统计有20多名借款人。
  
   信任“红娘”大嫂 卖房借给110万元
  
  人去哪儿?借出去的钱怎么办?邓海平携款失踪的消息一传开,肖先生也涌到药店门口要个说法……
  
  认识邓海平的时候,肖先生31岁,是一名保健品业务员。在得知肖先生还没有女朋友,邓海平将自己老公的妹妹介绍给了他,两人只见了一次面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她说有一个绿化项目急需用钱,我一次拿不出钱就把自己湘潭的房子卖掉了,借出去23万元。”抱得美人归的肖先生很信任这个“红娘”大嫂,几个月后,邓海平又以买车的理由向肖先生借了9万元,“陆陆续续借了有共110万元。
  
  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肖先生不敢告诉家里人,除了开始的32万元,其他的钱都是肖先生自己向别人借的。
  
  “近年生意不景气,每月2000元的工资收入也只够糊糊口。”家住牛角塘的周姐今年48岁,摆夜宵摊已有10多年,每晚10点到次日早上5点摆摊,本分做事,存了点积蓄。
  
  自去年3月份起,与周姐慢慢熟络的邓海平断断续续以进货、门面费等资金周转为由借走16.5万元,期间,按起初约定的息钱计算,周姐说少有进账。
  
  “儿子要买车,我就问她要回了7万。”值得安慰的是,16日晚,周姐从邓海平手里拿回了7万元给儿子买车,而后与其他债主聊天得知,拿回的7万正是邓海平当天下午从邻居刚借来的10万里抽出来的。
  
   警方:属于个人借款行为 不予立案
  
  随后,针对此事,时刻新闻记者联系了雨花区左家塘派出所中队长任达,他称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认定该案不具备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据任达介绍,该案中邓海平并不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罪主要的主要特征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这只是单对单的借钱,属个人借款行为,债权人互相之间并不知情,属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任达说,债权人自愿借钱,也有过错。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约定借款款项及利息,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借款用于合法目的,借款利率不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便属于普通的民间借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