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食药监局实施“123”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监管

28.09.2015  13:35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123”强化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监管。

  一是建立一个制度。建立了株洲市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季度例会制度,按季度组织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在株连锁负责人参加例会,通过例会宣贯政策、通报GSP实施情况和质量负责人履职情况等,并不断加强企业间沟通交流,促进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二是落实二个责任。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理念,加强全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教育培训,强化全品种、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市)局负责辖区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长期实施新修订GSP,并将监管工作成效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三是强化三个检查。强化日常检查。对2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检查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检查5家经营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并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强化GSP跟踪检查。对去年通过新版GSP认证的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GSP跟踪检查,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并上报市局。强化飞行检查。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薄弱或质量管理关键要素发生变化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其中1家企业阴凉库温湿度、药品流向异常,责成当地县局依法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来源:株洲市局市场科)